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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护儿童权益成为教育者的“本能”
来源:[db:出处] 时间:2019-11-12 12:15:15
长期以来,儿童权益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被不同程度地忽视,成人认为儿童的观念、想法、兴趣是无关紧要的,认为儿童是依附于成人的一种存在。因此,关于儿童权益的观念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基本处于缺失状态。随着西方文化中关于儿童权益及其保护观念的逐渐传人,目前,“儿童是权利主体,享有一切基本人权”“尊重儿童权利”“儿童有权享有幸福的童年”“处于发展中的脆弱的儿童享有被保护的权利、发展的权利与被照料的权利”等已然成为人们尤其是学前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耳熟能详的观念。但这些儿童权益及其保护观念在教育实践中体现得如何呢?幼儿园中出现的形形色色伤害儿童的事件无不表明:儿童权益在现实中的种种利益尤其是成人利益面前显得多么脆弱与不堪一击。因此,社会在加强各种儿童权益立法保障的同时,更要重视“儿童权益及其保护”从观念层面向实践层面的转化,使之成为教育工作者的一种本能,这是减少进而避免出现各种伤害儿童现象的关键所在。
除了那些社会反响强烈的“虐童”事件外,实践中还存在不少相对隐性的伤害儿童的现象,如“游戏儿童”,强迫儿童做他们并不感兴趣的事,讽刺、挖苦儿童,等等。尤其在强迫儿童做他们并不感兴趣的事时,涉事成人都声称是为了孩子好,但“好心”一定能办“好事”吗?“好心办坏事”的一个重要根源是成人以自己的并不适合甚至违背儿童意愿的方式“爱”儿童。因此,深化儿童研究进而加深对儿童兴趣、需要的科学认识,是减少直至避免出现这类隐性伤害儿童现象的一个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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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编辑:shao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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